新消法明年3月15日施行 网购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作者:叶庆
来源:
日期:2013-10-30
本刊消息 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购成了时下很多人的购物首选方式之一。但是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不可避免的矛盾与弊端,诸如经常有网购者反应频遭网店店主的“坑人”招数,货物质量不好、交易出现误差、屡次收到各类虚假推销小广告等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网购一族的利益和生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后的消法将于明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新增添了后悔权,即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买家需承担运费(定作的、鲜活易腐的、音像制品、软件、报纸、期刊等商品除外);遇欺诈,可获3倍赔偿;无需出庭,把维权证据发给消费者组织,足不出户可维权;商品有无瑕疵,商家必须负责举证。此项法律条款一出,备受消费者热议和支持,经常网购的市民小李告诉记者,这样的法律出台后,以后再在网上买东西就不怕上当受骗,或是货物不满意又因怕退货麻烦的流程而担忧了,确实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的。 “我觉得新消法实施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加利于保护我们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因为平时在网上买东西需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全部告诉买家,有时候觉得很不放心,怕自己的信息被商家泄露出去,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之前的网购经历,以前的刘女士很喜欢网购,所以无论缺少什么东西,她都会选择这样既省钱又省时的方式。然而,在那之后,刘女士的手机经常收到不明商家的推销短信,这给刘女士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网店店主对外泄露了个人信息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刘女士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得换了手机号码。如今,新消保法中有这么一项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这也是新消保法的一大改革亮点,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