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
作者:本刊记者 何菲 通讯员 贺健美
来源:
日期:2013-10-25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改善我市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条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40%和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助标准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平均救济标准将提高至300元,今年1至10月增加部分将于10月底补发完毕。同时还将按照现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精减退职老职工资助其参保、参合,并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以切实解决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医疗救助问题,有力保障老职工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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