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全市6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叶庆     来源:     日期:2013-09-29    
  本刊消息 9月26日,记者从全市医改工作会上了解到,从10月1日零时起,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第二中医医院、汉旺卫生院、精神病院、口腔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改革补偿机制,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副市长王英出席会议。
  据了解,取消药品加成是指患者购买的价格就是药物的成本价,从而让老百姓在医改中得到实惠。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只对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诊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诊治)费上调9元,Ⅰ、Ⅱ、Ⅲ级护理费(不包括精神病院)上调9元,以补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额的70%,各级财政补助20%,医院自身消化10%。同时,门(急)诊、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诊治)费、护理费上调部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全额报销。充分发挥医保、新农合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持保障作用,确保群众费用负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