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高参保比例,我市已于日前启动了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
据悉,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90元/人·年(含补充医疗保险70元),第二档390元/人·年(含补充医疗保险7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含补充医疗保险30元)。居民以户为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任选一个档次参保缴费。
此外,以下三类人员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政府补贴。一是特殊困难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被征地人员、“5·12”地震遇难学生家长等7类人群由市财政按第二档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二是特殊困难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3类人群由市政府按第一档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三是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三、四级的残疾人由市政府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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